應正視嬰幼兒燒燙傷洗澡意外
聲明稿專區 資料來源:臺灣兒科醫學會臺灣兒科醫學會聲明稿
Statement of Taiwan Pediatric Association
應 正 視 嬰 幼 兒 燒 燙 傷 洗 澡 意 外
中華民國103年11月30日
近來嬰幼兒燒燙傷意外頻傳,在工商業社會中,很多父母都求助於做月子中心或保母。但是就算是在受過訓練的這些單位之中,嬰幼兒燒燙傷的意外仍偶有個案。為避免此類意外傷害的發生,臺灣兒科醫學會的促進兒童福利及健康委員會提出呼籲:
1. 在家中替嬰幼兒洗澡時,該注意到以下各點:
(1) 絕對不可讓寶寶離開視線。
(2) 盡量使用盆浴幚寶寶洗澡。
(3) 澡盆不可置於水龍頭底下。
(4) 洗澡水應先放冷水再加熱水。
(5) 有寶寶在浴盆之中時,嚴禁直接加熱水。
(6) 一定要試水溫,最好有溫度計或用手試水溫,水龍頭出水溫度應在
2. 在專業場所,如醫院、診所或托嬰中心等,除了以上幾點應遵循之外,尤其還應注意:
(1) 替嬰幼兒洗澡的場所,照護人員除了專業的訓練與標準流程要求之外,還應有恆溫控制的水龍頭。
(2) 當新生兒或嬰幼兒有低體溫症狀需要額外加溫時,應該使用合格合法的加溫方法,例如利用保溫箱或輻射加溫台,依照醫療使用規範標準流程處理,儀器均應定時維護修理並留有紀錄。
(3) 熱傷害通常有兩個因素,一是熱源強度,二是暴露時間,在正常標準之內的熱源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