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兒科醫學會 Taiwan Pediatric Association

聲明稿專區

首頁 民眾專區 聲明稿專區

兒童身高不足、性早熟評估 請至兒童內分泌科門診接受專業診療

聲明稿專區 資料來源:臺灣兒科醫學會

臺灣兒科醫學會聲明稿
Statement of Taiwan Pediatric  Association
 

兒童身高不足、性早熟評估
請至兒童內分泌科門診接受專業診療

制定:108年12月12日
臺灣兒科醫學會促進兒童福利及健康委員會

 

身高的判斷依據是「生長曲線圖」,第3到第97百分位皆為正常身高。孩子身高低於第3百分位是「身高不足」,若超過第97百分位是「身高過高」。孩子太矮或太高都要瞭解潛藏原因,尤其必須排除相關疾病。為了找出孩子太矮、太高、太胖、太瘦背後隱藏的相關疾病,讓孩子及早治療,教育部從2000年開始「國民中小學疑似身高生長遲滯轉介醫療計畫」,學校每學期幫學生測量身高、體重,若孩子身高未達標準,學校會發轉介單,請家長帶孩童到兒童內分泌科門診,安排進一步檢查。

為促進國內兒童健康,臺灣兒科醫學會設立內分泌學次專科,並委由合格訓練中心嚴格訓練兒科內分泌學次專科醫師。身高不足、性早熟治療經由兒童內分泌科醫師謹慎評估可得到良好照顧,若經由非專業醫師開立高額的自費藥物,可能造成孩子不必要的治療及傷害。

適合生長激素及性釋素類似物治療之適應症如下,其中符合全民健保核可的適應症,請另行參考健保局網站。

一、生長激素的適應症為:

  1. 生長激素缺乏症(需有兩種以上生長激素檢查證實)
  2. 低出生體重兒(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逾四歲,仍無法追上正常生長狀況。
  3. 透納氏症候群、SHOX基因缺乏症、慢性腎臟功能不足所導致之生長遲滯及小胖威利症候群。

二、性釋素類似物的適應症或認為有治療效果者如下:

  1. 性早熟,女生於8歲前開始發育,男生於9歲前開始發育,並須追蹤4-6個月證實為青春期快速進展。
  2. 特發性身材矮小(身高在同年紀同性別小於第三百分位,且非體質性生長延遲者)

若孩童有以上狀況可能需要治療,建議至兒童內分泌科門診接受專業評估。

 

 

參考文獻

  1. http://www.e-ms.com.tw/subweb/pharmacy/check_regulation.html(第五節)
  2. Grimberg A: Guidelines for growth hormone and 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I treatment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 idiopathic short stature, and primary 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I deficiency. Horm Res Paediatr 2016;86:361–97.
  3. Bangalore Krishna K: Use of 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analogs in children: Update by an 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Horm Res Paediatr 2019;91:3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