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字號:9019
病歷寫作與診斷書書寫原則及案例討論–法律觀點
| 活動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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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地點 | 南投縣埔里鎮鐵山路1號-8樓謝緯紀念堂 |
| 主辦單位 | 埔基醫療財團法人埔里基督教醫院 |
| 參加對象 | 不限 |
| 主講人 | 柯德鑫院長 |
| 本會積分 | 兒科醫學1積分 [協辦] |
| 活動收費 | 免費 |
| 報名方式 | 現場報名 |
| 下載檔案 | |
| 聯絡資訊 |
聯絡人:田遠梅 Email:yuanmei@mail.pch.org.tw 電話:(049)2912151-2731 傳真:(049)291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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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內容 |
◎好病歷需呈現診療過程的思考邏輯(Logical thinking ),診斷或臆斷有據,處置合理,應變處置,需合理交待,要能讓別人看得懂(包括病人,家屬,律師,法官) -醫療法第68條:「病歷或紀錄如有增刪,應於增刪處簽名或蓋章及註明年、月、日;刪改部分,應以畫線去除,不得塗燬。」所以指正學員之病歷,不得塗銷至不可辨認。(民事訴訟法第282-1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