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兒科醫學會 Taiwan Pediatric Association

學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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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兒科醫學會PALS訓練課程辦理與認證辦法

一、主旨
  推廣與協助PALS訓練課程之辦理,以期提升國內兒童急救訓練課程品質。

二、課程申請:

  1. 課程主辦單位需於課程辦理一個月前於臺灣兒科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積分申請系統提出申請案,並於內容註明申請本會PALS訓練課程認證,申請文件需包含課程表與指導員名單。
     
  2. 審核方式:
    A. 本會PALS課程審查委員由兒童急診醫學次專科委員會與兒童重症醫學次專科委員會主委輪值擔任,進行審核與提供課程意見;如遇到需要迴避之狀況,則由輪值主委指派審核委員。
    B. 本會將於提出申請後兩週內審核完成,以E-mail方式通知課程審核結果,並寄發審查意見與相關建議。
    C. 審核通過後,該次課程即為本會認可之PALS學員訓練課程。
  1. 收費方式:
    A. 學員證書費:新台幣200元整/人
    B. 講義費:新台幣200元整/本
    C. 不收取其他費用,亦不負擔講師之車馬費、鐘點費與其他費用。

三、課程內容
  建議以「臺灣兒科急重症教育訓練聯合平台」(以下簡稱三方平台)編纂之學員講義與指導員講義為教材內容主體,各主題時數參考如附件。

四、指導員資格與指導學員數

  1. 課程籌畫人資格:本會認證之各兒童急診醫學次專科、兒童重症醫學次專科訓練醫院訓練計畫主持人或持有相關學會認證之效期內PALS或APLS+PALS指導員證書者。
  2. 課程指導員資格:
    (1)三方平台認證之指導員或相關學會認證之指導員。
    (2)取得兒科專科醫師資格後具有從事5年以上兒童急診或兒童加護病房醫療工作之經驗者。
    (3)具PALS教學經驗之相關次專科醫師。
    ※備註:具上述條件(1)之指導員需有一半(含)以上。
  3. 分組術科教學每位指導員指導學員之人數上限為15人。

五、考試

  1. 學員須通過筆試與術科考試,本會始發給PALS學員證書。
  2. 筆試試題請主辦單位自行與指導員聯繫出題,建議盡量以中文出題以利學員學習。請自行批閱筆試試卷,並保留至證書核發為止。
  3. 筆試成績通過標準為醫師80分、護理師70分。
  4. 術科考試內容須包含BLS與情境模擬。發給受測學員一人一張「兒童進階急救術PALS Megacode評估表」登錄術科成績,主辦單位需保存備查。
  5. 請將筆試成績連同術科成績登錄於學員名冊,請務必繕打正確清晰,以免影響證書之製作。
  6. 在證書核發前,本會有權抽閱筆試試卷與術科評估表。

六、學員證書申請

  1. 自課程結束日起算,PALS學員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本會證書製作工本費為新台幣貳佰元整。
  2. 主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兩週內將學員名冊、筆試成績、術科考試成績、連同試題一份(含答案),以E-mail方式送回本會審核(tpa70@www.pediatr.org.tw)。待承辦人員通知可取得證書之確定名單及人數後,主辦單位請將學員證書費與講義費劃撥至本會郵政劃撥帳戶(戶名:社團法人臺灣兒科醫學會,帳號:19387880),並請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主辦單位及日期,費用項目及金額,收據開立抬頭等。
  3. 學員證書請於課程結束後三個月內統一向學會提出申請,超過三個月將每人收取作業工本費伍佰元,超過六個月不予受理。
  4. 本會於收到款項後即進行證書製作,作業時間約一個月,學員證書製作完成後將寄至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發放給每位學員。
  5. 如有不申請證書或考試未通過者,主辦單位可發予參加證,內容及格式由主辦單位自行設計。
  6. 學員證書若遺失,申請補發需交手續費及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補發流程如下:
    A. 請先E-mail至本會查詢個人證書資料,若已超過證書有效期限,恕不補發。
    B. 本會確認證書有效期限後,請將費用劃撥至本會郵政劃撥帳戶(戶名:社團法人臺灣兒科醫學會,帳號:19387880),並請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參加之主辦單位及日期,證書姓名,收據開立抬頭以及證書寄送地址等。
    C. 本會收悉款項後即開始製作證書,作業時間約一個月。

七、PALS學員再認證課程

  1. 持有有效期限內學員/指導員證書之學員均可參加PALS再認證課程以展延證書,通過筆試與術科考試者發給PALS再認證學員證書,有效期限三年。(此處所指已「具備PALS學員證書/指導員證書」,凡本會或相關專科學會核發之證書均可認列。)
  2. PALS再認證課程請參閱參考附件1課程表第二天之內容與時數。

八、本辦法由臺灣兒科醫學會兒童急診醫學次專科委員會與兒童重症醫學次專科委員會視情況修訂,各項事宜請依最新公告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