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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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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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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醫院條件(30%)
一、設施
二、人員
三、醫療業務及設備
四、品質管制
五、指定項目品質評估 |
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小兒科病床十張以上,並設有嬰兒室)。
小兒科門診每天平均不少於三十人,且每月平均住院日數不少於150人日。
具有完備之病歷記載與統計。
1. 具備完備之檢驗室及圖書室。
2. 有按期舉行之學術討論會,臨床病例討論會及醫學雜誌研讀會等。 |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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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教學師資(20%)
一、科主任
二、專任專科主治醫師
三、兼任專科主治醫師
四、其它相關科別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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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任小兒科專科醫師二人以上,其中一人須具有小兒科專科指導醫師資格,該醫師須具備下列資歷之一:
- 取得小兒科專科醫師資格後並繼續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具有小兒科教學資格之診療機構擔任三年以上之小兒科臨床工作者。
- 取得小兒科專科醫師資格後並繼續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學院或區域教學醫院擔任二年以上之小兒科臨床或教學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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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必要
輔助
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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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教學設備(20%)
一、教學場所
二、教學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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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室
2.討論室
3.門診、病房、急診
4.實驗室
1.視聽設備
2.教材製作設備
3.圖書設備
(1)圖書室空間寬敞,圖書擺置恰當。
(2)管理人員。
(3)小兒科醫學期刊(中英文)。
(4)小兒科醫學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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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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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教學內容(20%)
一、教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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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科學包括:生長與發育、新生兒、感染、心臟、腎臟、血液、腫瘤、腸胃、遺傳、內分泌、新陳代謝、過敏免疫、神經、精神,預防醫學及其它小兒科相關醫學。
- 嬰兒和兒童之正確問診及身體檢查。
- 熟悉兒童心理和身體發育過程。
- 診治常見之小兒科疾病。
- 處理常見之小兒科急症。
- 小兒科臨床檢驗結果之正確判讀與處理及疾病之病理診斷與處置。
- 熟悉嬰兒健康指導工作。
- 參加下列各項討論會:
(1)臨床病例討論會
(2)文獻討論會
(3)各次專科討論會
(4)各科相關討論會
- 參與臨床研究並撰寫論文。
(各小兒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每年提供原著並投稿於台兒醫誌以作為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之參考;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三年三篇原著投稿於台兒醫誌) |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輔助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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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學活動 |
醫師於受訓期間應每年接受下述科目訓練,並於各單位接受訓練,期限如下:
- 第一年兒科專科住院醫師:
(1)病房(60%)
(2)嬰兒室及健兒門診(15%)
(3)加護病房見習(10%)
(4)觀察室(15%)
- 第二年兒科專科住院醫師:
(1)病房(30%)
(2)門診及急診部(40%)
(3)觀察室及加護病房(20%)
(4)心理衛生中心(10%)
- 第三年兒科專科住院醫師:
(1)加護病房(20%)
(2)次專科訓練(40%)
(3)嬰兒室、門診及病房指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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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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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兒科醫學研討會或討論會 |
1.
每週至少有一次研討會或討論會,並備有日程表。
2. 每次研討會及討論會專任教師,主治醫師均須參加。
3. 討論會的內容涵蓋兒科學及兒科相關醫學。
4. 每月至少有一次之討論會由住院醫師輪流負責報告。
5. 有其他有關專業工作人員參與研討。 |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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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科際合作: |
1.
住院醫師輪流至各次專科訓練時,應積極參與該次專科各項研討活動並有評估制度。
2. 有完善之轉介辦法及負責人員。
3. 提供院內、院外之繼續教育。
4. 院內設有教育委員,由負責人定期檢討,協調教學活動的進行,每次會議均備有記錄。 |
必要
必要
必要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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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訓練計劃之評估 |
1.
定期(至少每階段訓練結束時)評估兒科專科住院醫師
之專科知識、能力、學習態度及服務品質,且存有記錄。
2. 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評估專、兼任師資之教學表現,
專業素質及服務態度。
3. 定期評估各項教學,服務活動之推展並列有記錄。
4. 對訓練計劃之成果,亦訂有具體評估計劃。 |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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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捌、住院醫師的面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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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自己科內師資陣容的滿意度。
2. 對醫院的各項設施的滿意度。
3. 對兒科門診設備的滿意度。
4. 對訓練課程,時間分配的意見。
5. 對門診教學訓練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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